馬路上的車流量變大了之后,各種交通事故層出不窮,為了能夠規范我們的出行,讓我們的出行安全得到保障,我們的交通法規也是越來越細致,道路上有交通標線,馬路兩側有交通標志牌,這都是我們要嚴格遵守的交通規則,可是有時候也會出現一種狀況讓人很難抉擇,那就是地上的交通標線和馬路邊的交通標志牌不一致的話該怎么選擇呢?
我們都知道駕車在路上的時候,不按照交通標線走,被電子眼拍到是要扣分罰款的,所以很多車主開車的時候都非常的謹慎,可要是出現交通標志牌和交通標線不一致的話,難免有司機會受到罰單,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就可以拿著罰單去交警隊申請復議,如果經過審核確定了當時的情況如實,就會免除我們的扣分罰款。因為有時候我們在駕車過程中遇到交通信號燈故障,也必須聽從現場的交警指揮了,不然就會受到處罰。
當交通標線和交通標志不一致時,很多有經驗的司機就會按著交通標線走,因為在電子眼拍照的時候就可以把路上的交通標線也拍下來,這樣就為申請復議保留了充分的“證據”,可是遇到車流量比較大的時候,前方的車輛可能就會擋住了路面的交通標線,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根據道路兩側的交通標志牌繼續行駛,到時候直接去復議就行,當然這都是司機的經驗之談,根據交警解釋,遇到這種交通標志不一致的時候,我們應當按照交警指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牌>交通標線的順序行駛。所以遇到這種情況要首先選擇交通標志牌的指向行駛,而不是根據交通標線行駛。